今天想讨论的话题是以涿州作为开始,我们想讨论一下什么是民间、社会和自组织这些概念。
涿州的大水引发了很多相关的讨论,那很正常的一点就是在于:我们又看到了很多很多愚蠢的荒谬的事情。
比如说有救助的队伍下不了高速,因为需要资质才可以:再比如说公章被水冲走了,盖不了公章就没有办法采取行动。诸如此类的这些事情。那么大家也看到救援的实际效果不好,基本上来说基层的效率是很低的,有效性也值得怀疑,所以,“老百姓”损失惨重。
那这里面一个很明显的问题,就是在于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体制的这种规训,社会的力量其实是越来越弱,在这种情况下,人性其实也会越来越差。然后每个人不需要替别人负责,只需要服从安排,然后基层的官员也只要对上负责就可以了,他们基本上不需要对下承担什么责任。长期的这种状况,人性就会变得非常的糟糕,所以也就很难在一线有效地组织起救援。
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古代的状况也不会比现在更糟糕了,因为信息还是可以在人跟人之间传递的,然后当疫情危险出现之前,还是有很多预警的,然后当地还是会有乡村势力来去组织力量去救灾。那么此外,因为这个一地就是一任的这个父母官,他还是需要为他的县城市的子民负责的,所以基本上来说还会有一个像模像样的这个救助过程。
那我认为这里面最重要的一个问题,其实就是所谓的民间力量,或者说所谓的社会力量,它已经不存在了。
我们如果一定要找一个时间节点的话,那2008年512汶川地震开始是做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。大家都知道地震极其严重,基本上全国所有的民间组织都在为地震做相应的努力,其中有大量的队伍会跑向汶川,开展尽可能的力所能及的救助行动。
其实这个当局是有一点懵的,第一个他们认为没法协调、管理这些组织;第二个是,筹款都被分散了。面对这么大的力量,体制想的是:第一个是有没有风险,第二个能否利用。所以,2008年的这个救援之后,所民间力量跟社会组织其实是非常激动的,觉得是有机会去为这个社会做出更大价值的,是一股真实的力量,能够把社会连接在一起。但是另外一方面,体制却这么认为:这么一大股力量,那应该怎么消化它?
于是,以扶持民间组织的名义开始一个长期的消化他们的过程。大概来说是三个方面进行:
- 一个是拦:利用民间组织必须注册、有些领域需要资质、推出一些认证等,拦住一批。
- 二个是收:利用给一些更能成为“补充力量”的组织身份即批准注册,给办公资源和一定的资金支持,收编了一些民间组织。
- 三个是关:对一些有维稳风险的机构,直接关闭,取缔了国外基金会、取消了一些组织,甚至还收押了一些机构负责人。